【入门】船用产品检验知识——救生圈篇(二)
No.1 检验规则Inspection rules救生圈的检验分为型式检验(型式认可)和出厂检验(单件/单批检验)。目前中国船级社检验的要求如下:检验项目试验方法检验要求型式检验出厂检验外观颜 色 应 为橙色、反光带符合A.658(16) , MSC.48(66) 附件第Ⅱ2.1.1.2海安会决议 MSC.81(70)附件第1 部分1.1。通过测量、称重和检查确定。救生圈应为橙色,表面应光顺、平整有光泽,反光带均布于圈的4 个位置,宽度为50mm,标记正确完整,附件齐全。其应采用固有浮力材料制成。1.外径≯800mm,内径≮400mm;2.质量≮2.5kg;3.如果准备在设有自发烟雾信号和自亮灯的救生圈上使用快速释放装置,则该救生圈的质量不小于4kg;4.救生圈上应装有一条直径≮9.5mm,长度≮4 倍浮体外径的把手索,并分成4 段相等的环圈固定之。●●高低温循环海安会决议MSC.81(70)附件第1 部分1.2 和MSC.200(80)和MSC.48(66)附件第Ⅰ 1.2.2.2。以2 个救生圈交替地经受-30℃及+65℃的环境温度,但各交替循环无需一个紧接一个,可按下述程序重复十个循环:1)头一天,完成一个8h,在最低温度为+65℃下敞开放置8h;并2)同一天,将各试样从加热室中取出,并在温度20℃±3℃下敞开置放至次日;3)第二,完成一个8h,在最高温度-30℃下敞开放置8h;4)同一天,将各试样从冷室中取出,并在常温下敞开置放至次日。在高温下,各救生圈应无刚度降低的迹象,并且试验后无损坏迹象,诸如皱缩、破裂、胀大、分解或机械性质的改变。●-投落海安会决议 MSC.81(70)附件第1 部分1.3 和MSC.48(66)附件第Ⅱ2.1.1.6在最轻载航行吃水状态下,将两个救生圈从其船上存放的高度或从30m高度(取大者)投落水中。此外,还要将一个救生圈从2m 的高处投落到水泥地面上3 次。应无损坏。●-耐油海安会决议 MSC.81(70)附件第1 部分1.4.在常温下将其中一个救生圈水平地浸入100mm 压头的柴油中历时24h。试验后应无损坏现象,诸如皱缩、破裂、胀大、分解或机械性质的改变。●-耐火海安会决议 MSC.81(70)附件第1 部分1.5. 和MSC.48(66) 附件第Ⅱ2.1.1.15。一个救生圈应经受火烧试验。将一个300mm×350mm×60mm的试验盘放在一基本上自由通风处,在盘里装10mm 深的淡水,再倒入汽油,使总高度不小于40mm。点燃汽油使其自由燃烧30s。然后使救生圈的底部高出试验盆顶边250mm,以直立、向前、自由吊起的状态,将救生圈移过火焰使暴火时间为2s 后离开火焰。救生圈不得燃烧或在移出火焰后继续熔化。●-漂浮海安会决议 MSC.81(70)附件第1 部分1.6 和 MSC.48(66)附件第Ⅱ 2.1.1.3将经过上述各项试验的2 个救生圈,每个挂着≮14.5kg 的铁块,浮于水中。应能保持浮起24h。●●强度海安会决议 MSC.81(70)附件第1 部分1.7.用1 根50mm宽的带子将一个救生圈挂起。再用1 根同样的带子将90kg质量的物体悬挂在其下边。30min 后,检查救生圈。应无破碎、裂缝或永久变形。●●效用海安会决议 MSC.81(70)附件第1 部分1.8.对带有自亮灯及烟雾信号作快速释放的救生圈应作此试验。将救生圈模拟其在船上从驾驶台释放的安装方式布置。把1 只救生圈自亮灯及1 只烟雾信号按出厂说明附于救生圈上,然后,将救生圈释放。应触发该灯及烟雾信号。●-注:●为必检项目;-为不检项目。No.2 检查重点Key points of inspection检验救生圈是否标明其型号、制造厂名、制造编号、制造年月及检验单位的标志。检查救生圈的配备数目符合要求,并且应与证书所列的数量一致。检查救生圈附件及属具,其安放连接正确、即刻可用,所有救生圈的重量不应小于2.5kg。确认救生圈已粘贴反光带,外观状态良好,无被油漆覆盖。确认救生圈已标注了船名和船籍港。检查救生圈自亮浮灯、可浮救生索和自发式烟雾信号的配备数量符合要求。检查时注意救生圈的重量、材质、强度、存放位置(垂直放置)、抛投时自亮灯和烟雾信号能够一起脱离。检查救生圈自亮浮灯外观状态良好及处于有效期内,配备在液货船上自亮灯是否是电池型。检查布置在驾驶甲板两翼的设有自亮浮灯及自发烟雾信号的救生圈,确认其安放连接正确、 即刻可用。检查救生圈周边救生索连接情况,应强度足够、无霉烂。No.3 典型缺陷Typical defects配备的救生圈为非船检认可产品。救生圈未标识船名、船籍港和拼音。救生圈数量不足。救生圈存放位置不符合法规要求。救生圈自亮灯/烟雾信号/救生浮索未与救生圈连接,救生圈自亮灯/烟雾信号过期失效。救生圈可浮救生索直径小于8mm。救生圈老化、开裂。驾驶台两翼侧带自亮灯和烟雾信号组合的救生圈释放装置不能达到迅速抛投要求。驾驶台两翼侧带自亮灯和烟雾信号组合的救生圈重量不足4KG。未在船艉附近设置救生圈。思考问题1问题:下图中救生圈存在什么缺陷?图片
回答:缺陷1:可浮救生索的用救生浮环索来替代,满足不了直径不少于8mm和不打纽结的要求,救生浮环作为救生艇、筏的属具来配备,其直径一般为4mm。依据:根据LSA CODE,可浮救生索应:1、不打纽结;2、直径不少于8㎜;3、破断强度不少于5kN。缺陷2:配备自亮灯的救生圈同时加装了救生索。依据:根据规范,设有自亮灯的救生圈和设有自亮灯及自发烟雾信号的救生圈,应均等分布在船舶两舷,这类救生圈不应是装有救生索的救生圈。问题2问题:液货船上救生圈自亮灯可以使用海水电池吗?回答:液货船上救生圈使用的自亮浮灯应为干电池型,不能使用海水电池型。问题3问题:救生圈上的自亮浮灯和自发烟雾信号这些属具需要进行产品检验吗?回答:需要,这些必须是船用产品,并经过船检检验。来源:南通海事 本站仅提供存储服务,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举报。